岳麓书院先贤语录一百则(五十八)
编者按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岳麓书院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先贤们从未停止过“成就人才,传道济民”的脚步,他们对于真理的追求、对于后辈的期冀、对于中华文化的热爱浓缩在了一段段“金玉良言”中。
“岳麓书院先贤语录一百则”栏目,为大家展示岳麓书院先贤们在求知育人过程中的智慧,以期援古益今,嘉惠后学。



今天推出魏源篇第四则:
五十八
君子以细行律身①,不以细行取人②。
——魏源《默觚》

译文
君子从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但不以小事来评判他人。
注释
①细行:小事、小节。律身:约束自己。
②取人:衡量、评判他人。
现代阐释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魏源所谓“以细行律身,不以细行取人”即是这种美德的具体体现。
“细行”是指微小的、不显著的言行。《尚书·旅獒》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意为如果不在日常细微的言行举止方面注意修养,终将从总体上导致德行败坏。《易传·系辞》说:“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小善不为,小恶不去,小事不节不注意,最终容易发展为大罪恶。《易传·文言》又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善恶是会积累的,积累之后会带来善恶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即“余庆”和“余殃”。所以,为了避免恶果,得到善果,就要在平时的“细行”上下工夫。越是平常,越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一方面,这是因为小问题、小过失如不约束改正,最终一定会积累成大恶大罪;另一方面,一个人在细行上所暴露的过失常常与其修身方面的大问题有着深刻的关联,最能体现他身上不易察觉而又最真实的偏失、偏蔽之所在,所以不能在这方面轻忽小视。
从对待他人的角度来讲,魏源认为不能“以细行取人”。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意思是一个人要多从自身找原因,不要苛求于人。也就是要“严己宽人”。上文主要谈到“严己”的意义,这里讲“宽人”。为何对他人要讲“宽容”?首先,宽容是一个人宅心仁厚而有德的表现,其次,道德从根本上来讲在于自身的自觉,而不在于监督。所以,他人在日常行为上的表现及其后果终究要由他自己反省和改进。这也是孔子所谓“为仁由己”(《论语·颜渊》)的意思。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自己太宽容,对他人太严格,总是先强调别人的过错而不反思自身,长此以往,不仅个人难以进步和成长,在人际交往方面也会面临许多困难。若是意识到问题之所在,能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做到严已宽人,则不但能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也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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