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先贤语录一百则(六十六)
编者按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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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先贤语录一百则”栏目,为大家展示岳麓书院先贤们在求知育人过程中的智慧,以期援古益今,嘉惠后学。



今天推出曾国藩篇第三则:
六十六
骄、惰未有不败者。勤字所以医惰,慎字所以医骄。此二字之先,须有一诚字,以立之本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书札》
译文
一个人骄傲、懒惰,没有不失败的。勤奋可以医治懒惰,谨慎可以医治骄傲。但在“勤”、“慎”二字之前,还得立一个“诚”字作为根本。

注释
①诚:真诚而不自欺。《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
现代阐释
曾国藩对于“骄”与“惰”的毛病深恶痛绝,并强调要以“慎”与“勤”来克治。他说:“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家书·致沅弟》)戒骄戒惰的关键在“慎”与“勤”。曾国藩说:“欲去骄字,总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欲去惰字,总以不宴起为第一义”(《家书·致澄弟》)“不轻非笑人”(不轻易地否定、批评、嘲笑他人)以及“不宴起”(不晚起)便是“慎”与“勤”的具体表现。曾国藩指出,要想真正做到“慎”与“勤”,必须先立一个“诚”字,作为根本。《大学》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诚”的意思就是真诚而不自欺。坚持“慎”与“勤”,不应只是做一番表面功夫,更不是自欺欺人地做给别人看,而是要潜下心来真正审视和反省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戒掉骄惰的毛病,做到谦虚谨慎、勤勉不懈,从而成就一番事业。
曾国藩尤其告诫子侄辈不可骄傲。他认为,不必至于骄奢淫逸、恃强凌弱的地步,才称为骄傲,只要自满自大、是己非人,就已经是骄傲的表现。他说:“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也,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口议人短长,即是极骄极傲耳。余正月初四信中言戒骄字,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家书·致澄弟》)轻易非议和取笑他人就已经是骄傲了。一个人原本有些好的材质,若是恃才傲物,总觉得别人不如自己,看不起别人,而认识不到自己的不足,那他自己是很难进步的。他说:“吾人为学,最要虚心。尝见朋友中有美材者,往往恃才傲物,动谓人不如己。……只为不肯反求诸己,便都见得人家不是,既骂考官,又骂同考而先得者。傲气既长,终不进功,所以潦倒一生而无寸进也。……故吾人用功,力除傲气,力戒自满,毋为人所冷笑,乃有进步也。”(《家书·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所以他认为:“大抵第一要除骄傲气习,中无所有而夜郎自大,此最坏事。”(《家书·禀父母》)
曾国藩关于骄傲的观点,在今天格外发人深省。在鼓励自我实现、自我表达、自我肯定的现代社会风气之中,我们对于骄傲越来越不敏感。许多人已经处于曾国藩所说的傲气自满的状态之中而不自知,以为这只是一种自我肯定,是积极向上的健康的人生态度。实际上,许多人已经流为曾国藩描述的“中无所有而夜郎自大”,以至于“志得意满,开口议人短长”。如果我们继续自满自足、自以为是,而不能以真诚不自欺的态度自我审视、自我反省,恐怕也会像曾国藩所说的那样,“终不进功,所以潦倒一生而无寸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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